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4年10月23日,理论法学教研室肖融老师、江兆涛老师带领法学专业部分研究生及本科生赴贺兰山汝箕沟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学术调研与实践教学。
据悉,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成立于1988年,总面积约290.25万亩,是宁夏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保存着我国西北干旱区较为罕见的森林生态系统,对保护宁夏平原“塞上江南”的地位意义重大。目前,保护区实行管理局、管理站、管护点三级管理体制。汝箕沟管理站成立于2020年6月,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东麓煤机三厂北侧,其主要职责包括: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林地资源监管、林业行政执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动植物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等。


肖融老师、江兆涛老师带领同学们先后在汝箕沟管理站科研监测宣教中心和生态修复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并与汝箕沟管理站负责同志围绕生态资源环境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肖融老师、江兆涛老师表示法学理论研究应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认识,一定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江兆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