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宁夏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慕课西行”《法理学》同步课堂在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开讲。本次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慕课西行为依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兰州大学外聘高级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其瑞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宁夏大学本科生院副院长白俊英、教育与社会学部副书记、副部长房彦兵、法学院副院长陆筱璐、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朱蓓予、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江兆涛、新华学院文法外语系主任齐鹏、《法理学》一流课程负责人胡世恩副教授、兰州大学法学博士张旭、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讲师马玉风,以及宁夏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百余名学生共同参加了此次远程直播互动教学活动。智慧树平台全程提供技术支持,三校师生云端共享“双一流”优质教学资源。
课前,房彦兵副部长代表宁夏大学致辞,表达了对兰州大学及李其瑞教授的诚挚感谢,对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共同参与“慕课西行 同步课堂”的热烈欢迎。房彦兵副部长指出,此次活动是高校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重要举措,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具体实践,也是响应教育部“慕课西行”行动号召、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互联共享的具体行动。
李其瑞教授以此次课程主要内容的政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为导入,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的深刻蕴涵,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法理学》的课堂教学,培基铸魂、润物无声。同步课堂围绕“我国国家治理模式的独特性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特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在司法实践中把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三个子主题展开,运用丰富的史料、严密的论证,为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的学理基础、实践意义和有效路径,将法理学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融合,让同学们明白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在司法实践中的法理所在。
课程中三校师生展开了有效互动,效果良好。宁夏大学《法理学》课程主讲教师胡世恩介绍了三校通过虚拟教研室联合打造此次同步课堂的过程,特别是课程设计贴合了新版《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将新增内容有机结合,在内容上体现了高阶性、方法上体现了创新性、效果上体现了对学生挑战度的要求。

此次“慕课西行 同步课堂”的成功举办,提振了《法理学》课程教学团队对标教育部金课“两性一度”要求的信心与决心,希望通过此次同步课堂,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借助智慧教育手段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本文转载自宁夏大学法学院网站)